关于申报2019年度调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 14:03:34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东峰书记在省科协调研和召开院士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科协系统改革,加强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省科协今年将以定向委托、公开申报等方式,组织开展课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完成课题所需条件的各级科协组织、京津冀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课题领衔专家和负责人熟悉公共政策,具有撰写决策咨询报告的成功经验和案例。

  二、课题类别

  1.A类:定向委托。根据省委省政府交办任务,由省科协制定《河北省科协2019年度定向委托调研课题目录》(附件1),省科协定向委托特定专业并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服务能力的相关单位承担。不接受公开申报。

  2.B类:自主选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聚焦科协新时代事业发展格局,紧扣科协“四服务”职责定位,由省科协制定《河北省科协2019年度调研课题选题参考目录》(附件2),申报课题组根据目录自主选择课题名称。接受公开申报。

  3.C类:自主拟题。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着力办好“三件大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由申报课题组自主确定研究方向、拟定课题名称,课题要求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具有综合性、全局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接受公开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课题组须认真填写《河北省科协2019年度调研课题申报书》(附件3),课题申报单位审查填报内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合作单位,须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书一式6份报送科研处927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3.省科协经过评审、公示等程序,于5月末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分别与其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后拨付课题资助经费。

  四、其它

  1.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重要程度、实施难度及申报数量、质量综合评审确定。

  2.课题费的管理使用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课题申报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课题管理费不得超过课题资助总额的5%。

  3.课题完成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课题成果为2万字左右的综合调研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各1篇。

  4.课题组须按要求派人参加课题中期汇报会和成果验收会。

 

附件:关于申报2019年度调研课题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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