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17:19:29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推动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更加科学,现就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每年两次集中受理结项申请,其中,第一次为1月15日—25日集中受理,第二次为6月1日—6月10日集中受理。

2、启用新版结项鉴定申请书。

自本次结项鉴定始,起用2014年3月修订的新版结项鉴定申请书。使用旧版结项鉴定申请书的,不予以办理结项鉴定。

3、除按照《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需另附该项目最终成果的成果简介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简介电子版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主持人及成果完成人姓名;第二部分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2).成果简介电子版使用WORD文档编辑,以“项目批准号+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由科研处统一收集报送。

请项目负责人按着《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33月修订)中的要求对结项材料进行装订,纸质材料一式4份,汇总表、成果简介电子版发至1120073236@qq.com,于2018年5月31前交科研处927室。

 

附件:关于2018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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