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度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14:03:04

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度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增强高等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2019年继续开展“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协同合作精神。

(二)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自然科学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

(四)已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同时申报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含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名额和资助额度

(一)实行限项申报。我校 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 各1个。

(二)2019年拟资助自然科学类60个,人文社会科学类30个。省教育厅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项目一般不超过9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一般不超过3万元。

(三)非直属高校项目经费全部由学校参照省厅资助额度负责落实。

三、其他事项

(一)纸质申请书必须由业务平台(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gov.cn,以下简称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用 A4纸双面打印,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不得超过50页。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项目申报及管理软件的具体操作问题,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科研项目的申报,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请申报人于201922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报科研处927室。

软件咨询电话:15383230865  

河北省教育厅2019课题申报2019.1.7.zip

 

 

科研处

 2019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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