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沧州市社科联课题第二次集中结项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接沧州市社科联通知,沧州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决定对2016年及以前未结项的沧州市社会发展课题进行第二次集中结项,现将集中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主持人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
2.《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5.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6.《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一式三份需按统一格式装订: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顺序为①封面(加厚,注明“××年度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②目录;③内文,按1—6顺序编印。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还需提供2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附后。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请申报人务必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把结项材料报送科研处927室,联系人:谢德银 电话:2129157
科研处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关于2016年度沧州市社科联课题第二次集中结项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