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7年1月3日-3月1日开展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等详见附件。
我校申报要求:
1、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经管学院等10个院,每院至少报2项,请各院积极组织本部门老师进行申报。
2、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投标书》、《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
请申请人务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927室。
科研处
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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