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民生调研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民生调研专项课题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河北省社科联制订了《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民生调研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开始受理申报,希望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申请人要按照《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
2.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特别是对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3.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民生调研专项课题年初立项,年底第一次结项,第二年中第二次结项。对于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采取随时申报奖励的方式管理,即每个季度进行评定奖励,并在每年年中和年底统一办理结项。
4.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经管学院等10个院,省社科联课题(包括社会发展课题与省社科联民生课题)每院至少报2项,请各院积极组织本部门老师进行申报。
5. 请申报人于2016年4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一份;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研处927室。
科研处
2016.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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