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激励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扶持学术精品,推出具有原创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要成果,河北省社科联从2008年建立了每年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对重要学术著作给予出版资助的机制。截止目前共资助出版学术著作113部,其中《疑难字续考》《牟宗三哲学研究》等50余部著作获得省部级奖励,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省内社会科学工作者已经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标准及要求
1、申报的著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先进水平;其阶段性成果须在本学科权威性学术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相关论文。
2、由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表》,并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学科的知名专家书面推荐。
3、申报著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表
(2)全部书稿的电子版;
(3)书稿的《前言》《目录》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文字材料;
(4)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5)出版合同原件;
(6)提供由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查新咨询中心出具的著作稿相似度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科技查新咨询中心联系人:靳宏博,联系电话:85890388、18631113153,电子邮箱:hebeichaxin@163.com)。
三、申报、评审程序
各单位科研处负责组织申报并进行初审;省社科联成果处负责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四、资助经费及要求
1、项目经费资助数额根据本年度项目申报实际情况和省财政拨款情况酌定。资助经费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
2、获资助项目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并送交省社科联20套样书。
3、省社科联对获资助项目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效果进行跟踪评估。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完成后的学术价值及社会反响进行跟踪整理,并及时将文字材料报送省社科联成果处。
4、2016年度获资助项目完成时限为2017年6月30日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须提前向省社科联成果处写出延期申请报告,否则按不能完成处理。对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将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追回已拨付的款项,且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目。
请申报人于2016年4月2日前把申报材料报科研处927室。
科研处
2016年3月25日
附件: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