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发展繁荣我省社会科学普及事业,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读物的创作出版,提高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省社科联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申报项目必须是已完成的社会科学普及读物书稿或是列入出版社出版计划的社会科学普及出版物。
主要包括:
1.宣传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俗理论普及读物;
2.宣传、解读河北省重大发展战略的形势政策普及读物;
3.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倡导新时期河北精神的通俗文化普及读物;
4.适应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知识性社会科学普及读物;
5.传播社会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的社会科学普及读物。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按照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努力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弘扬科学精神、提升人文素养、建设文化强省服务。
2.申报著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人须填写并提交《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以及如下材料各一份:
(1)全部书稿的电子版;
(2)书稿的《前言》《目录》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文字材料;
(3)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4.列入出版计划的项目须提交出版合同原件。
三、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处负责组织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查;省社科联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定。
四、经费资助办法
1.资助经费先拨付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待项目出版并经过省社科联验收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使用。
2.获资助著作须在显著处标注“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并送交省社科联20套样书。
3.2015年度资助项目完成时限为2016年6月30日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须提前向省社科联写出延期申请报告,否则按不能完成处理。对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将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且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目。
五、其他有关事项
请申报人于2015年6月25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927室。
科研处
2015年5月18日
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