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5 15:44:49

各相关部门:

为激励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扶持学术精品,推出具有原创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重要成果,2008年,河北省社科联建立了每年对部分重要学术著作给予出版资助的机制。截止2013年底共资助出版学术著作74部,其中31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达到了预期目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省内社会科学工作者已经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标准及要求

  1、申报的著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先进水平;其阶段性成果须在本学科权威性学术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相关论文。

  2、由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表》,并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学科的知名专家书面推荐。

  3、申报著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全部书稿的电子版;

  (2)书稿的《前言》《目录》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文字材料;

3)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4)出版合同原件;

5)提供由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查新咨询中心出具的著作稿相似度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科技查新咨询中心联系人:靳宏博,联系电话:8589038818631113153,电子邮箱:hebeichaxin@163.com)。

  三、申报、评审程序

各单位科研处负责组织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查;省社科联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定。

四、经费资助办法

1、重要项目资助金额为1-3万元,重大项目为5万元。资助经费先拨付资助额度的50%,待出版后凭出版社发票报销另外50%;资助经费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

2、获资助著作须在显著处标注“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并送交省社科联20套样书。

32014年度资助项目完成时限为2015630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须提前向省社科联写出延期申请报告,否则按不能完成处理。对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将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追回已拨付的款项,且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目。

请申报人将材料于201459日前交科研处927室,学校统一上报。

                                           科研处

                                           20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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