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沧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高端成果奖励办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实施以来,高质量、高层次的成果不断涌现。请各部门按照奖励办法,于2013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符合《奖励办法》规定能够获得奖励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于2013年9月3日5点前报科研处927室,科研处将按照《奖励办法》中规定的相关程序组织审核,审核结果报院常委会审定后,按照《奖励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获奖的人员予以奖励。
科研处
二O一三年九月二日
附件:1、端奖励汇总表
高端奖励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