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月份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17:50:48

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社科办要求,2021年6月份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仍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请在研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把握研究进度,按照要求组织结项鉴定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

2.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能够在清理期限内完成的项目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

3.每年6月对研究周期超过4年的未完成项目做终止处理。

二、系统结项申请

课题负责人需登录“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线上提交结项申请,提交申请后请及时联系科研处进行审核。

三、纸质结项材料

请务必使用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编排装订报送,使用旧版申请书、未按要求编排装订报送的不予受理。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下载方式:

①登录系统首页,通知公告。

②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我的项目-立项项目列表-申请结项,温馨提示中点击“结项申请材料模板”。

纸质材料按要求顺序编排,A4纸打印,左侧装订,蓝皮胶装,1式2份。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两本)单放。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科研处。

《河北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人报送至所在院系;各院系以“部门名称+河北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zsykeyanchu@163.com,并同时报送纸质版。注:结项证书根据汇总表进行编制,汇总表填写错误不予更改证书信息。

四、注意事项

1.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请及时在平台办理延期申请,超期未结将作终止处理。

2.请务必使用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编排装订报送,使用旧版申请书、未按要求编排装订报送的不予受理。

3.若存在确因疫情特殊影响超期被终止,且本次可报送完整结项申请材料的项目,申报人附纸质版相关说明材料。

五、截止时间

线上申请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31日下午5点,纸质结项申请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1日-2日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报送《河北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科研处

2021年5月18日

部门简介| 政策规章| 科研项目| 科研资料| 文件下载| 服务指南

版权所有:沧州师范学院-科研处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学院西路 邮编:061001 电话:0317-2120339(2129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