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7 09:30:40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沧州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沧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沧州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重点和数量

1、认定重点: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18+7”特色产业集群企业;“五大新动能”、“六大新引擎”企业。

2、认定数量:择优认定市级技术创新中心20家左右。

二、申报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沧州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在本行业具有明显技术优势。

2、依托单位是企业的,建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依托单位是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必须与1家以上技术应用企业联合共建,共建企业应该是该领域的龙头企业。

3、依托单位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或专有技术,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具备组织和承担科技创新项目的能力,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经验。

4、依托单位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能为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仪器方面的支持,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技术创新中心的责任。

5、技术创新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技术创新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

6、技术创新中心的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明确具体,建设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运行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7、联合共建的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须签订共建协议,确定联合共建的方式、人员、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其中,依托单位自身的科研条件、研发人员、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必须占到60%以上。

三、申报材料

1、《沧州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书》(见附件)

2、《申请书证明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见附件)

3、《沧州市技术创新中心运行实施方案》(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1、统一采用“沧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名称申报,既要突出“中心”特色,又要避免重复。

2、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证明材料中不适合正反面复印的除外),按照《认定申请书》、《申请书证明材料》和《运行实施方案》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科研处927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czsykeyanchu@163.com。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


                                 科研处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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