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沧州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09:52:33

关于申报2018年度沧州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我市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组织2018年度沧州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需知

(一)自筹经费项目须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筹措全部科研经费,在市科技局指导下实施。

(二)网上申报登陆“沧州市科技局政务网——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链接登录”。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为归口管理单位,分别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的单位管理员注册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项目组前三名,当年只能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

(四)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五)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三年之内(从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系统日算起)不得申报新课题。

(六)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七)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八)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九)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左右。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首先在网上管理中心注册,成为单位管

理员;

(二)单位管理员注册后,由归口单位审核单位管理员注册信息;
   
(三)单位管理员创建本单位项目申请人用户;
   
(四)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提交;
   
(五)单位管理员审核项目;
   
(六)归口管理单位审核项目;
   
(七)归口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正式打印纸件;

(八)市科技局审核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研发团队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并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自筹经费安排合理属实。

(五)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合作单位确与研究密切相关,承担相应的研发任务,合作单位数量合理。

(六)项目研究内容先进,技术路线可行且具体、清晰,有较明显的创新,预期技术考核指标明确。

(七)医疗卫生项目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组成员已经进行了相应研究并在2017年以来发表了相关论文。

2.项目组前三名中有一名以上副高级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人员。

3.预期技术考核指标需要形成专利或者发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SCI论文,并明确具体数量。项目验收时,取得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并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或发表相关论文总量三篇以上(其中包括核心期刊论文两篇)。

4.附件要求:必须有医院伦理委员会意见(伦理委员会出具意见时间需在相关论文发表之前);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包括所在期刊的封皮、目录及论文内容);利用动物实验进行基础研究的,出具动物实验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科技部门核发);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协议必须有所在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签字;前三名主研人员学历和职称证明材料。

(八)软科学项目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基础扎实,具有前瞻性、创新性与可行性。

2.预期研究成果对促进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作用,对决策部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3.预期研究成果达到下列绩效目标之一:研究成果被市委、政府采纳应用;研究论文两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的刊物刊登;出版专题研究著作,有关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引用或采用。

四、受理时间及纸件要求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11517:30。纸质申报材料(上传附件与申请书一并装订)3份及汇总表1份于116日报科研处927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产业科—2129115

农村科技科—2129113

社会科技科—2129117  

发展规划科—2129112

 

技术支持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7

 

    附件:1.优先立项范围

    2.各类项目申报代码

        3.申报2018年沧州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1月2


附件1

优先立项范围

一、“18+7”特色产业集群及“五大新引擎”“六大新动能”内企业开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

二、建有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开展的研发项目。

  三、人口健康领域:健康医疗器材器械、医疗卫生(临床医疗和转化医学、生殖健康)、生物医药、远程医疗、禁毒、戒毒等技术研发应用项目。

四、生态环境领域: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绿色建筑、煤改气、煤改电及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及环境监测等技术的研发应用项目。

五、公共安全领域:食品药品安全检测预警、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重大生产事故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消防减灾等技术的研发应用项目。

六、现代农业领域: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农业信息化、农业装备及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应用项目。

 

 

 


附件2

各类项目申报代码

 

2018-3101  石油化工新技术

2018-3102  高端装备制造技术

2018-3103  电子信息与现代服务业技术

2018-3104  新能源技术

2018-3105  新材料技术

2018-3201  动植物新品种选育

2018-3202  主要农产品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

2018-3203  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

2018-3204  农业信息化、农业装备及农产品深加工

2018-3205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2018-3301  新药创制及医疗器械

2018-3302  医疗卫生技术

2018-3303  资源与环境保护

2018-3304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

2018-3305  社会公共事业

2018-3000  软科学

2018-7000  自然基金

 

 


附件3     

申报2018年沧州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汇总表

                                            部门 :                (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负责人

分管部门

(市局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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