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
研究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年度课题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结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结项范围
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立项课题。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
1.封面(见附件1)
2.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3. 立项申请书;
4. 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为论文的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封底;著作的只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即可);
5.成果的社会反响材料复印件
6.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见附件3)
注:上述材料(1--6)统一装订后报送一式4份。(按统一格式装订,A4纸打印,左侧平订,封面加厚)(不得用塑料软皮夹装订材料)。
7.研究成果、成果社会反响材料的原件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
2.研究成果电子版(著作提交内容简介电子版)
3.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注:电子版打包后,标明单位、作者姓名
四、材料报送时限
结项材料于5月8前日报送科研处927室。
五、其他
需申请延期结项的请填写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于2017年5月8日前报送科研处927室。
科研处
2017年4月12日
附件.docx
201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