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关于公布重点学科、科研平台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6 16:05:40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公布重点学科、科研平台考核结果的

通   知

 

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目标制管理工作,加强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的建设,促进产出更多成果,根据我校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发201399号)、《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发201428)的文件精神,按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考核实施方案》的部署,我校重点学科、科研平台进行了阶段考核。经过各重点学科科研平台自评和专家考核组集中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一、考核结果

参加本次考核的重点学科共有7个,其中,应用化学为优秀等次;文艺学、课程与教学论为良好等次;民族传统体育、有机化学、动物学、教育学原理为合格等次。

参加本次考核的科研平台共有14个,其中,河北省绿色化学研究中心、河北省武术研究基地为优秀等次;沧州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新课程物理研究所、沧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沧州市青少年心理发展研究中心、沧州市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沧州师范学院金融数学研究所、沧州市区域经济与公共关系研究所为良好等次;沧州师范学院师德师风研究所、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播)基地·民间艺术研究所、沧州市区域文化研究所、沧州师范学院礼仪教育研究中心、沧州师范学院中共党史党建研究所、沧州师范学院哲学研究所为合格等次。

二、经费分配

根据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的综合考核结果,按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考核实施方案》考核结果及使用的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对重点学科、科研平台2016年建设经费分配如下:

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在本次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建设经费在原基础上上浮20%,评为良好等次的上浮10%,评为合格等次的维持原标准。

三、工作要求

对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实施目标制管理以来,各重点学科、科研平台认真研究制定年度目标任务,追求定位准确,目标明确,思路开阔,措施得力,积极开展学科、平台建设的各项工作,在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管理措施、教学应用、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尤其是在科学研究上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为提升学校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考核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有些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充分,工作不够积极主动,高端科研成果不足,尤其是团队的优势没有得到发挥,协同作战、联合攻关的意识欠缺,名为团队,实为单兵作战,学科、平台的特色未能充分彰显,科研成果推动教学、服务社会效果不明显,未能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为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学科、平台的综合实力,发挥学科、平台的作用,本着“发挥优势、强化特色、突出重点的方针,学校将继续实行目标制管理。各学科、平台应进一步强化制度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详实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执行好、落实好。突出特色研究,凝聚团队力量,追求高端成果,努力做好学科、平台各项建设工作,不断提升自身水平,增强服务教学、服务社会的能力,扩大社会影响,为学校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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