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社科联201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申请工作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12年度立项已申请延期半年的课题及以专著形式结项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的课题。
2.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结项准备。
3.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向科研处提出结项申请,由科研处签署意见后报送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
4.课题负责人可从《河北社会科学网》(http://www.hebskl.cn)下载《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后,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装订好的材料4份交科研处927室。
5.对逾期不能完成者,省社科联将给予撤销课题的处理。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发展研究课题。
科研处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