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厅
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通知
各部门:
为提升我省科技创能力和水平,结合当前全省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启动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只受理申报省科技支撑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的自筹经费项目。
二、支持领域
(一)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
1、工业领域。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新材料与基础材料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等。
2、农业领域。支持主要农产品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农业信息化、农业装备及农资;农产品加工及质量控制技术;山区经济技术开发等。
3、社会发展领域。支持新药创制;医疗卫生技术;资源与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社会公共科技事业等。
(二)河北省软科学计划
支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研究;新型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研究;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的或者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科研管理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和经济依托单位。
(二)项目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思路清晰、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工业领域项目,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重点支持临床新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申报材料需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讨论意见;软科学计划项目,鼓励高校院所与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重点支持对重要决策咨询有参考价值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四)限项要求:
1、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自筹经费项目;
2、项目组前三名成员,目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不能作为前三名申报;
3、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能重复、多头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4、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四、申报程序
a:本次所有项目均采取网上在线填报的方法申报。统一申报平台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建议使用IE8浏览器)。
b:有意申报者请与科研处计划科联系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已经有省科技厅项目申报系统独立用户名的仍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其他人员请重新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c: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选择要申报的计划类别,填报时请准确选择“指南代码”,选择错误将无法受理。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再提交。
d:通过申报单位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打印项目申请书(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书将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一式三份,将打印好的申请书报送行政楼927室。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的是2013年度科技厅自筹经费项目。
2、申报项目者,申报材料须经系部评审。系部评审组填写评审意见表,负责人签字,择优推荐。请于2013年12月3日前完成在线上传,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脚居中位置插入页码)连同评审意见表报送行政楼927室,然后学校组织相应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3、不明事宜请直接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2129157
科研处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