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限
2021年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立项项目,在执行期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程序。逾期验收或不验收、未进行验收证书备案的,将记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按照科研诚信管理规定进行惩戒。
二、验收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由沧州市科技局统一集中会议验收。
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
1.填报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验收证书(附件1、附件2)其中四、验收意见按照(附件3)模板填报。
2.扫描任务书签字盖章版。
3.任务书考核指标任务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技术产品样品、研究报告、设计方案、设计作品、论文、著作、软件、科学作品制作、专题讲座、科学实验、科学实践、主题科普活动、青少年兴趣小组、相应活动现场照片、消息稿等)。
4.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验收联络人回执表。
上述材料电子版压缩包依照顺序请于4月3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zsykeyanchu@163.com
三.联系方式
科研处 王冠楠 5667730
附件:1.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验收证书(大学生项目)
2.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验收证书(中学生项目)
3.验收意见模板
4.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验收联络人回执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15日